海南考生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800元。
初级会计申领条件: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视同缴费年限)及以上的;
注:根据琼人社发〔2022〕59号文件,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取得初级会计资格证书的参保失业人员,或者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12个月及以上),可在领取证书一年内审请技能提升补贴。
2、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即:可以享受初级会计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的人员有两类,参保失业人员和参保职工。值得注意的是,参保职工领取初级会计证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的条件由“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及以上”放宽至“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即可申领。
海南初级会计补贴申请材料:
1、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个人)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下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补贴申请表”两张(单位盖公章、法人签字)
3、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4、个人工商银行卡复印件一张
5、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原件、复印件一张
6、人事考试中心网全国联网系统查询,截屏打印
注:申请补贴要求申请人是在职人员,在申请之日起需缴纳三年失业保险,累计也可以。以上仅供参考,具体要求请考生以当地通知发布为准。
海南初级会计补贴领取步骤:
(一)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二)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联网查询、与失业保险参保信息比对等方式进行审核。
(三)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程序对申请审核通过后,应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本人的个人银行账户或社会保障卡。
初级会计补贴领取时间:
人社部、财政部制定的《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
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