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6月28日—7月9日
1.选择考点。驻长春市中、省直单位的考生选择“省、中直”考点,驻长春市其他单位考生选择长春市考点,其他市(州)单位考生选择相应市(州)考点,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梅河口市及中、省直驻其他市(州)单位的考生就近选择考点。
2.填报信息。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准确填报信息。
3.考生承诺。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
报名具体要求如下:
考试类别 | 所学专业 | 学历或学位 |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
一级造价工程师 | 工程造价 | 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 | 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4年 |
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 | 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 | 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5年 | |
具有工程造价、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专业 | 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 | 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3年 | |
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 | 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 | 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4年 | |
硕士学位或者第二学士学位 | 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2年 | ||
博士学位 | 不限 | ||
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 |||
一、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已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可免考基础科目,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二、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一)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二)已取得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三)已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
1、学历证明材料。
2、学位证明。
3、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5、符合增报专业考试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交已取得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申请免参加部分科目的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供对应证书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