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二级建造师具体的延续注册流程如下:
1. 登录“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个人版,点击“注册”并输入个人信息,记住密码。
2. 通过密码登录系统,填写个人真实资料,并最好填写两个自己参与过的工程信息。
3. 提交申请。
4. 插入准备注册的企业密码锁,登录“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企业版,点击同意并上报。
5. 打印带有条形码的表格,并盖章签字,上交给主管部门。
6. 将所需的纸质材料装入档案袋中,包括申请表格等,然后提交给主管部门。
继续教育由本省住建厅或建委组织,集中统一学习一周,主要学习建筑业有关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新政策,更新知识,学习完成之后进行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合格证书。
同学们可以留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住建厅)官网上的通知,只要有班能培训就可以报名。记住,在哪个地区考的二建就在哪个地区报名继续教育哦~
继续教育分为必修课(公共科目)和选修课(专业课),注册一个专业的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应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120学时,其中必修课60学时,选修课60学时。
注册两个及以上专业的,每增加一个专业还应参加所增加专业60学时选修班的继续教育,其中必修课30学时,选修课30学时。经继续教育达到合格标准的,颁发继续教育合格证书。继续教育的具体要求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不可以。二级建造师是由各省自主命题、自主安排考试,并由地方建委管理的资格证书。取得二级建造师证书后,需要在考试省份注册。
尽管二级建造师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但注册时必须遵循考试省份的规定,即在哪个省份考取的证书就只能在那个省份内注册使用。
二级建造师注册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2、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
3、二建逾期未申请初始注册者或延续注册都需达到继续教育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