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或高中起点升专科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文化程度。
5、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肄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6、党校及干部函授大学专科毕业人员,不具备参加本科段考试的资格。
7、参加本科段考试的考生,应持专科毕业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当地该专业的报名点报名。报考与所学专科专业不同的本科,根据专业的不同需要加试相应的课程。
自考本科各个专业要考的课程基本分为公共课、专业课、选考课以及实践课。
1、公共课一般是2-5门,都是必须要考的。
公共课常见的课程有:《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英语一》、《英语二》、《大学语文》、《计算机应用基础》。
2、专业课一般是7-10门,都是必须要考的。
专业课都是由各个主考院校根据本校内此专业的教学要求设置的。
如自考本科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公共课就有:《古代汉语》、《中国现代文学史》、《中国古代文学史(一)》、《中国古代文学史(二)》、《外国文学史》等。
3、选考课不是都要考,一般是选择不少于4门课程参加考试。
选考课程是指根据专业方向选择几门有关的课程,自考考生可以根据学分要求选择适合自己的选考课进行考试。
比如自考本科汉语言文学专业的选考课程就有:《英语(二)》、《中国文化概论》、《对外汉语教学法》、《汉英语对比》、《中国古代小说研究》等。
4、实践课一般是1-5门,都是必须要考的。
自考实践课学的是实际操作,课程范围主要包括实验类课程、设计类课程、专业技能课程、实习类课程、其他含实践的课程等。
自考实践课的考核方式一般有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实习、毕业考核、综合作业、综合实习、课程实验、外语听说、技能考核等。
1981年,我国开始试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1988年,国务院颁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以行政法规形式确定自学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以法律形式确定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的基本制度之一。
自学考试制度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最能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和学习型社会特点的开放式高等教育制度,它以国家考试为主导,以个人自主学习为基础,有广泛的社会教育资源参与助学活动,是富有中国特色的“没有围墙的大学”,是自学成才的摇篮。自学考试为人民群众平等接受高等教育提供了机会和制度保障,深受社会各界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