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海执业药师成绩复核流程为例:
1、人事考试成绩复核申请受理范围为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组织实施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具体考试项目及成绩复核科目以系统显示为准。
2、考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日内(计算机技术与软件考试为7日内)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其他部分考试成绩复核受理时限少于30日,具体以系统提示为准。逾期未上报复核申请,不予受理。
3、成绩复核仅复核有无漏评,计分、登分是否准确,是否有违纪记录或其它异常情况等,不对试卷进行重评。
4、考生提交申请后,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将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实并确定是否受理。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将予以退回,考生可在提交申请10个工作日后登录系统查询本人申请受理情况。
5、受理通过后,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将汇总成绩复核申请,报送相关评卷责任部门。最终复核结果一般在成绩公布之日起三至五个月内反馈,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复核结果。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须按流程完成成绩复核申请,并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未按流程操作或提供资料不真实、不准确的,受理部门有权中止服务,所产生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人考中心函[2005]168号)文件规定,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客观题成绩原则上不进行成绩核查,查分仅限于主观题科目。
资格考试客观题科目除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或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这两种情况的考生可以申请查分外,其余情况均不受理查分申请。成绩核查由专门工作人员将各项小分重新累加,检查有否漏记、错记,不进行重新阅卷。
1、考生需在执业药师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节假日除外)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当地考试中心办公大厅提交复查申请表,逾期不予受理。
2、参照人社部部有关规定,考试成绩复查工作,由人事考试中心工作人员负责,申请人不能参见试卷,复查试卷只复核申请人在试卷或答题纸上作答有无漏评,计分、登分是否准确,复查内容不涉及评分标准的掌握。
3、一般对同一考试科目,成绩复查工作只受理一次。
4、由于考试成绩属考生个人隐私,因此复查申请只能由本人提交,不可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