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24年法考客观题考试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7月5日18时。交费时考区机位已满的,报名人员需选择其他报名地重新报名。交费成功后,报名人员不得更改报名地。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个人原因致使报名无效的,交纳的考试费不予退还。
河北法考主观题考试应试人员应于9月26日8时至9月30日18时登录司法部官网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并按规定交纳考试费。逾期未确认并交费的,不予补报。需要领取考试费发票的,可联系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
根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我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发改公价〔2023〕573号),客观题考试费为每考生175元。
根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我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发改公价〔2023〕573号),主观题考试每考生115元。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3.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报名参加河北法考;
4.被给予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处理期限未满或者被给予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的;
5.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6.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
已经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报名参加河北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不符合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人员,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已经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由司法部作出撤销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决定,并注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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