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消防工程师承诺制是报考人员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
消防工程师报考人员无需携带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部门(机构)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核验和核查,并依据其作出的承诺为其办理报考相关事项。考试组织机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虚假承诺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
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应试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报考。上述人员在消防工程师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考信息时,将收到本次报名审核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提示,需按照报名通知中相关规定办理报名事项。
下列消防工程师报考人员须进行人工核查:
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
3.撤回承诺申请的;
4.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无法在线自动核查或核查未通过的。
消防工程师报考人员须按照考试组织机构发布的报名通知要求,提交相关纸质证明材料进行现场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