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造价师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报考人员报名参加一级造价师考试时,考试组织机构将规定的报考人员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报考条件一次性告知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
根据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办事指南”可知,下面这两类人在报考一级造价师时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1、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
2、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
一级造价师报名告知承诺的内容包括:
(1)已知晓告知事项;
(2)已符合报考条件;
(3)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
(4)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