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消防设施操作员原称为建(构)筑物消防员,指从事建(构)筑物消防设施运行、操作和维修、保养、检测等工作的人员。
工作内容:值守消防控制室;操作、维自动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与之相关的措施。
两个方向:消防设施操作员分监控方向和消防设施检测维保方向。不同方向有不同的对应等级,目前初级、中级考试较多。
初级(五级)消防设施操作员:监控、操作不具备联动控制功能的区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其他消防设施的人员;
中级(四级)消防设施操作员监控:监控、操作设有联动控制设备的消防控制室的人员(监控值机);
高中(或同等学力)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毕业证丢失的,应提供学信网查询信息或原就读学校开具的学籍、毕业的证明材料。例如:中级年满21周岁(2024新政策)即可报名消防设施操作员。
消防设施操作员属于“国家职业资格”中准入类,必须持证上岗。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规程》的规定,全国统考职业的单科合格成绩保留一年,在成绩保留期内,考生可参加1次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