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专业考试计划(或叫“专业计划”)由全国考委或省级考委按有关规定组织制定、公布实施。专业考试计划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具体地规定了专业考试标准:培养目标、学历层次和规格、课程设置和学分、课程考试办法、实践性环节考核的要求、指定教材等。
其内容结构贯穿了自学考试的整个过程,是指导个人自学、组织社会助学和实施国家考试的依据,因此它不仅是考试部门和助学单位所必备的,也是每位应考者所必须了解的。考生可以到教育考试网“自学考试--专业计划”栏目查阅相关专业考试计中“课程设置和学分”的内容。
1、公共课。一般在3~5门左右,其中《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基本原理概论》、《英语二》三门课程为必考公共课。
2、专业课。一般在8~10门左右,专业课的设置都是由各主考学校根据本校内此专业的教学要求设置的。如法律专业的专业课包括:民法、刑法、商法、国际法等。
3、选修课。一般有3至5门,换考课程主要是针对英语基础比较弱,通过自学学习并通过考试难度大的学生。此类学生可以多考3-5门其他课程,来代替《英语二》的学分,以满足符合报考学校本科毕业需要修满的学分。
4、实践课。有的课程开设了实践课程,需根据主考院校的安排进行实践课程的考核。
1、制定明确可行的学习计划,按照学习计划去执行。注意制定的计划一定要有可行性,计划难度不要太高,因为完不成会容易产生“反正我也做不到,难就放着不做”的心理,打击自信心;
2、自考一次不要报太多学科,建议一次4门,备考时间充足,通过率自然会更高;
3、自制力要强,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想起来就学一下是不行的。对于自制力差的考生,建议报班学习,因为报班会有专业的老师进行监督和指导,学习效率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