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西高中在校生报名报考。
高中在校生由所在学校组织集体报名,4月1日至19日开展报名相关工作,4月22日至5月10日进行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报考,逾期不再补报。
(二)广西社会考生报名报考。
社会考生自行在网上报名报考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使用“广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网上报名和成绩查询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
首次报名的社会考生。须于4月1日至19日期间,使用“网上报名系统”的“社会考生注册”注册考籍,通过初审后,携带初中毕业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到户口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进行二次现场确认。
已有考籍的社会考生。如本人考籍号未绑定手机号码,须于4月1日至19日期间,使用“网上报名系统”的“有考籍考生注册”绑定手机号码(若手机号码有变,按该步骤重新绑定)。
凡已有考籍并完成手机号码绑定的社会考生,可登录系统查看考籍信息,若考籍信息无误,无需进行其他操作。如需修改考籍关键信息,须于4月1日至19日期间向报名地招生考试机构现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所有社会考生须于4月22日至5月10日期间,使用“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科目报考并缴费,缴费完成才算报考成功,逾期不再补报。
(一)报考对象。
1.广西普通高中在校生。
2.自愿报名参加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广西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和具有初中毕业学历且户口在我区的社会考生。
(二)不得报考人员。
1.处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停考处理期限内的考生。
2.国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生。
(三)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报考要求。
1.高中一年级学生须同时报考历史、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高中二、三年级学生报考未取得合格成绩的科目。
2.广西考生已取得合格成绩的科目,不能重复报考。
3.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学生转入广西,其在外省取得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经广西审定合格的科目不需重复报考,只需报考不合格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