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代号 | 院校名称 |
1051 | 首都医科大学 |
1084 | 北京城市学院 |
1102 |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密云分校 |
1103 |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1105 |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
1106 | 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
1107 | 北京京北职业技术学院 |
1108 |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 |
1109 | 首钢工学院 |
1110 |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 |
1111 |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 |
1112 |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 |
1113 | 北京北大方正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
1115 | 北京经贸职业学院 |
1116 | 北京经济技术职业学院 |
1117 | 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 |
1118 | 北京汇佳职业学院 |
1120 | 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 |
1122 | 北京科技职业学院 |
1123 | 北京培黎职业学院 |
1125 | 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1126 | 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 |
1127 | 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 |
1128 |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 |
1129 | 北京艺术传媒职业学院 |
1131 | 北京体育职业学院 |
1132 | 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 |
1133 | 北京卫生职业学院 |
1135 | 北京网络职业学院 |
1253 | 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
1266 | 天津体育职业学院 |
1267 | 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
1372 | 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
1384 | 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
1399 | 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
招生院校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结合高级中等教育阶段的学习情况和院校考核成绩,自主确定录取方案,公示预录取名单,办理录取手续。招生院校应于4月底前完成预录取。该批新生与当年高考录取的新生统一于秋季入学。
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高考。录取考生已交纳的高考报名考试费由招生院校在报到注册后退还。
按教育部和北京市艺术类专业招生相关要求,高职自主招生中艺术类统考科类下设的艺术类专业必须在省级统考成绩达到北京市艺术类专业统考高职(专科)合格分数线的基础上进行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