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单独招生:面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
综合评价招生:面向山东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在报考时,考生学业水平考试应考科目成绩必须全部“合格”。
报名
考生须首先通过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
报名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后续录取信息报送并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
考试基本安排
单独招生考试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评价方式,总分430分,专业技能成绩总分230分,文化素质成绩总分200分。“文化素质”主要考查考生文化知识、基本职业素质等情况,文化知识主要测试语文、数学、英语。“专业技能”测试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技能测试。
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将根据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考试实施方案进行测试。
单独招生文化素质考试时间为2024年3月1日—3月3日。
综合评价考生考试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的评价方式,总分430分。其中,综合素质评价200分;素质测试230分,考试内容包括文化素质180分和职业素质测试50分。
综合素质评价依据高中期间的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县级以上获奖、荣誉等有关信息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包含文化素质和职业素质,其中文化素质考试依据山东省普通高中语文、数学、英语教学大纲命题,主要考查考生基础知识、文化素质;职业素质主要测试考生基本职业素养和职业能力。
综合评价素质测试时间为2024年3月1日—3月3日。
具体考试(测试)方式和具体考试(测试)日期安排详见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考试实施方案,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考试实施方案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另行发布。
录取规则
1.为确保生源质量,根据山东省教育厅要求,经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分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类别,设定最低录取资格线,低于资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2.资格线上的单独招生考生,根据报考专业招生计划,按照报考考生总分(文化素质成绩+专业技能成绩)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未参加文化素质测试考生不予录取)。资格线上的综合评价考生,根据报考专业招生计划,按照报考考生总分(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素质测试成绩)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未全部合格者,不予录取)。
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只有退役军人单招计划单列,根据仅限退役军人报考专业的招生计划,按照报考退役军人素质测试总分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所有通过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形式录取的考生,均按照学校同专业普通全日制学生教学计划和教学组织形式开展教学(含退役军人类考生)。
3.免试录取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文件要求执行(具体要求见学院招生信息网)。
4.已被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山东省2024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5.已被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享受相同待遇。
计划调整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根据考生报考情况和学院统筹安排可调剂使用。录取未满额的专业,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录取;对于生源充足的专业,优先调入招生计划。未完成的计划转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录取时使用。
录取手续
学院在本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录取通知书由学院寄发。
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2024年安排单独招生计划320人,其中退役士兵计划4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18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