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军招飞指的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航空大学招募飞行员,招收的学员一般也是在空军航空大学中学习、训练。
空军航空大学主校区坐落在“北国春城”吉林长春,是军队“2110工程”重点建设院校,是我军飞行人才培养的主阵地,前身是1946年3月创办的东北民主联军航空学校。70多年来,先后培养14万余名军事航空人才,其中飞行学员近8万名,大学被誉为“飞行员的摇篮”、“英雄的摇篮”、“航天员的摇篮”和“将军的摇篮”。
军事高等教育模式(4年)
主要进行本科基础教育和教练机飞行训练,根据身体条件等因素,区分不同机种进行培养,毕业达到培训要求的,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授予相应军衔,成为飞行军官。如因身体或技术原因不适合继续学习飞行的,转入其他军队院校学习航空管制、航空兵参谋等地面本科专业,总学制4年。
“3+1”军地联合培养模式
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习3年,在空军航空大学学习1年。
①选拔程序。根据教育部、公安部、军委政治工作部下达的联合培养计划,从空军招飞招收的理科类(或选考物理)高中生飞行学员中遴选确定预选对象,组织到航空大学进行军政训练和体验飞行,综合择优录取高考成绩优异、体验飞行合格的学员,于9月上旬入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联合培养。
②相关待遇。联合培养飞行学员注册空军航空大学和地方高校“双学籍”,学历本科。在地方高校学习期间,享受军队院校飞行学员相关待遇。毕业考核合格的,颁发空军航空大学和地方高校同时具印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按规定授予相应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