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军事高等教育模式
在空军航空大学和飞行学院培养4年,主要进行本科基础教育和教练机飞行训练。其间除享受军校学员的待遇外,还享受飞行津贴、空勤伙食、特种装具等待遇。达到培训要求的,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授予空军少尉军衔。如因身体或技术原因不适合继续学习飞行的,转入其他军队院校学习航空管制、航空兵参谋等地面本科专业,总学制4年。
(二)“3+1”军地联合培养模式
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习3年,在空军航空大学学习1年。
1.选拔程序。根据教育部、公安部、军委政治工作部下达的联合培养计划,空军从招收的理科类(或选考物理)高中生飞行学员中遴选确定预选对象,组织到空军航空大学进行军政训练和体验飞行,综合择优录取高考成绩优异、体验飞行合格的学员,于9月上旬入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联合培养。
2.相关待遇。联合培养飞行学员注册空军航空大学和地方高校“双学籍”,学历本科。在地方高校学习期间,享受军队院校飞行学员相关待遇。毕业考核合格的,颁发空军航空大学和地方高校同时具印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按规定分别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空军航空大学,副军级建制,是中国唯一一所以培养飞行人才为主体,航空飞行指挥与航空工程技术专业兼容的综合性军事高等学府。
这所院校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46年,当时它作为中国第一所航空学校而成立,名为东北民主联军航空学校。经过多次的调整和改革,如今,空军航空大学已经发展成为一所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广泛影响力的军事学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