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考综合改革模式。
2025年起陕西省普通高考实行“3+1+2”模式。其中,“3”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1”为首选科目,陕西考生须在物理、历史两门科目中选择1门作为首选考试科目;“2”为再选科目,考生可在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地理4门科目中选择2门作为再选考试科目。
陕西考生可根据自身兴趣、爱好及特长,结合拟报考普通高校及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自主确定选考科目。
二、选考科目要求及类别。
普通高校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对考生进入各专业学习提出相应的选考科目要求。因专业培养目标不同,不同普通高校相同专业会有不同选考科目要求。
高校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分为四类:
第一类是对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都未提出要求的,即“不提科目要求”,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的、再选科目为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中任何2科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二类是只对首选科目提出要求的,如“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为任何2科的考生方可报考。
第三类是只对再选科目提出要求的,如“化学(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再选科目选考化学的考生方可报考;如“化学,生物(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再选科目选考化学和生物的考生方可报考。
第四类是对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均提出选考要求的,如“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选考化学的考生方可报考;如“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选考化学和生物的考生方可报考。
一是普通高校报送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是对全国范围内的要求,但招生当年并非所有普通高校的所有专业都会在陕安排招生计划。
二是本次编报的招生专业,面向所有实施“3+1+2”方案的省份,在招生当年并非所有普通高校都会安排物理类和历史类招生计划。
普通高校会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在相关省份的物理类和历史类招生计划,应以招生当年普通高校实际编制的物理类和历史类招生计划为准。
三是有个别在陕招生普通高校,此次并未报送选考科目要求,在招生当年会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