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福建普通批征集志愿时间
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征集志愿时间:7月15日8时开始至7月15日18时;
地方农村专项计划征集志愿时间:7月20日8时开始至7月20日18时;
第一次普通类本科批征集志愿时间:7月28日8时开始至7月28日18时;
第二次普通类本科批征集志愿时间:8月1日8时开始至8月1日18时;
第一次普通类高职(专科) 批征集志愿时间:8月13日8时开始至8月13日18时;
第二次普通类高职(专科) 批征集志愿时间:8月16日8时开始至8月16日18时。
2、福建艺术类征集志愿时间
第一次艺术类本科批征集志愿时间(省考阶段):7月17日8时开始至7月17日18时;
第二次艺术类本科批征集志愿时间(省考阶段):7月20日8时开始至7月20日18时;
第一次艺术类高职(专科) 批征集志愿时间:8月12日8时开始至8月12日18时;
第二次艺术类高职(专科) 批征集志愿时间:8月15日8时开始至8月15日18时。
3、福建体育类征集志愿时间
第一次体育类本科批征集志愿时间:7月15日8时开始至7月15日18时止;
第二次体育类本科批征集志愿时间:7月17日8时开始至7月17日18时;
第一次体育类高职(专科) 批征集志愿时间:8月12日8时开始至8月12日18时;
第二次体育类高职(专科) 批征集志愿时间:8月15日8时开始至8月15日18时。
(1)福建普通类本科提前批设1次征集志愿。征集志愿设8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志愿。每个志愿均为院校专业组志愿,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
(2)福建普通类本科批设2次征集志愿。每次征集志愿均设2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均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考生不得重复填报同一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即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均须为不同的“院校专业组”。常规志愿和征集志愿均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模式。
(3)福建普通类高职(专科)批设2次征集志愿。其中,每次征集志愿均设2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