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科
本科第一批:527分;本科第二批:458分;专科批:150分。
二、理科
本科第一批:520分;本科第二批:433分;专科批:150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当年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依据人数来划定。一般二本线按略多于计划数划定,多数是计划数的1.1~1.2倍,全省考生按考分的高低排下来,排到该人数时分数多少,就是当年该省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只有达到该分数的考生才有资格参与录取二本院校。
新高考政策规定本科一批、本科二批的院校合为本科批。普通类不再划定本科、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而是采取分段划线的办法,划定普通类一段线、普通类二段线。
其中,一段线按照普通类本科招生计划数的1:1.2划定;二段线按照普通类本专科招生计划总数和生源情况划定,为高校录取普通类考生的最低控制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