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第二批专业省统考各类别综合分分段线
类 别 | 第一段 | 第二段 |
美术类 | 510 | 461 |
音乐类 | 477 | 417 |
舞蹈类 | 478 | 421 |
影视表演类 | 502 | 451 |
时装表演类 | 484 | 438 |
播音主持类 | 460 | 382 |
编导类 | 505 | 415 |
摄制类 | 487 | 400 |
注:(1)艺术类第一批中,教育部批准的可自主划线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等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由学校自主划定文化分数线;其他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文化分数线须不低于366 分。
(2)如遇部分类别第一段录取后即已完成全部计划,则该类别不进行第二段志愿填报。
(3)第二段录取完成后,将根据各类别缺额计划和生源情况,分别决定是否适当扩大比例征求志愿。
体育类综合分分段线
体育类 | 第一段 | 第二段 |
分数线 | 527 | 467 |
注:(1)如遇第一段录取后即已完成全部计划,则不进行第二段志愿填报。
(2)第二段录取完成后,将根据缺额计划和生源情况,决定是否适当扩大比例征求志愿。
浙江艺术类专科分数线按省控线和本校录取名额确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是指省级招生部门根据浙江全体考生当年高考成绩书评和国家下达的招生生源计划,相应确定的⼀个录取新生的最低成绩标准。
艺术类专科的报考方式与本科相同,如果浙江考生过了艺术类专科的分数线,就会被专科艺术类院校或专业录取。
艺术类专科录取一般都安排在专科提前批。专科报考普通专业就按照普通专科分数线录取,如果报考艺术专业,就按照专科艺术类分数线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