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区和具体政策的不同,公共营养师补贴的领取次数可能会有所变化。通常情况下,一个人可以领取多次公共营养师补贴,以满足其饮食健康的需求。这种多次领取的机会可以帮助个人建立并保持良好的饮食习惯,提高身体健康水平。
需要注意的是,每个地区和国家对于公共营养师补贴的具体次数和福利标准可能存在差异。有些地区可能规定每年可以领取一定次数的补贴,而另一些地区可能采取更灵活的制度,根据个人需求和状况进行补贴发放。
因此,建议个人在申请前详细了解所在地区的政策规定,以确保能够充分利用这项福利。
根据现行政策,考取证书后,符合条件即可领取技能提升补贴:
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贴2000元/人;
四级公共营养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贴1500元/人。
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本人的个人银行账户或社会保障卡。各地补贴政策差异,具体以当地人社部为准。
对于领取公共营养师补贴的人员,需要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的。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公共营养师技能提升补贴。
不过有的地区是没有公共营养师补贴政策的,所以在申领前要先到本地区的社保部门查一查,建议是直接给人社部打电话,这样比较靠谱,而且还可以详细询问一下领补贴的方式和需要哪些相关证件。或咨询下方报考资质审核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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