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类
(1)7月16日8:00-12:00,填报本科提前批“征集志愿”
(2)7月25日8:00-15:00,填报本科批第一次“征集志愿”
(3)7月29日8:00-15:00,填报本科批第二次“征集志愿”
(4)8月10日8:00-12:00,填报高职(专科)批第一次“征集志愿”
(5)8月13日8:00-12:00,填报高职(专科)批第二次“征集志愿”
2、艺术类
(1)7月19日8:00-12:00,填报艺术类本科批“征集志愿”
(2)7月 30日8:00-12:00,填报艺术类高职(专科)批“征集志愿”
3、体育类
(1)7月19日8:00-12:00,填报体育类本科批“征集志愿”
(2)7月30日8:00-12:00,填报体育类高职(专科)批“征集志愿”
辽宁省普通类本科提前批(除综合评价录取院校外)、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实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艺术类本科批、高职(专科)批,实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体育类各批次均实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征集志愿”设置与原批次相同。
普通类本科批、高职(专科)批录取的平行志愿投档时,在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数要求)上,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只进行一轮平行投档
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不予补充平行投档,剩余招生计划在录取结束后向社会公布,向符合相应条件且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第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第一次“征集志愿”,在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数要求)上,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只进行一轮平行投档,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不予补充平行投档,剩余招生计划在第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结束后向社会公布,向符合相应条件且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第二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