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浙江高考志愿设置
浙江高考实行以院校为单位的传统志愿。浙江考生可填报不超过5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填报不超过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不再设院校服从志愿。 符合相关院校、专业报考条件的一、二段高考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一并填报志愿。院校对专业服从志愿考生进行调剂录取,须以考生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为前提。
2、浙江高考志愿录取流程 第一段考生先填报志愿,随即投档录取,剩余计划重新公布,未被录取的浙江第一段考生和第二段考生填报志愿,再组织投档录取。
第二段志愿填报和录取后,如仍有院校专业(类)未完成计划的,实行征求志愿。
实行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
(1)志愿设置。实行专业平行志愿。以1所学校的1个专业(类)作为1个志愿单位。考生每次可填报不超过80个志愿。
(2)录取流程。第一段考生先填报志愿,随即投档录取;剩余计划重新公布,未被录取的第一段考生和第二段考生填报志愿,再组织投档录取。第二段志愿填报和录取后,如仍有院校专业(类)未完成计划的,实行征求志愿。
(3)投档办法。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直接投到考生所填报的具体学校的具体专业(类)。投档比例为1:1。高校按规定在投档前增加计划的,投档人数计算以增加后计划为准。高考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据位次、志愿顺序投档,全部相同者一并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