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者各科目的合格标准是试卷满分的60%,也就是说试卷分数达到60即为合格。
科目名称 | 合格标准 | 满分 |
---|---|---|
初级社会工作综合能力 | 60分 | 100分 |
初级社会工作实务 | 60分 | 100分 |
中级社会工作综合能力 | 60分 | 100分 |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 60分 | 100分 |
中级社会工作实务 | 60分 | 100分 |
单独划线:根据《关于单独划定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社会工作者(初、中、高级)职业资格考试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西藏自治区、四省涉藏州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南疆四地州、甘肃临夏州、四川凉山州、乐山市峨边县、马边县及金口河区单独划线。
参加助理社会工作者考试的人员,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参加社会工作者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考试成绩原则上在考试结束后两个月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发布。
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合格,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民政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
高级社会工作者实行考试和评审相结合的评价制度,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合格,颁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自颁发之日起,在全国范围3年内有效
想了解更多社会工作者培训相关信息或课程,欢迎使用屏幕左/下方的联系方式联系我们,我们会有专业的老师对您的问题进行解答;也可以留下您的联系方式,我们将会在第①时间联系您,欢迎您的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