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西文史、理工类平行志愿投档规则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根据高校公布的招生计划数和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向各有关高校提供生源分布统计,高校根据生源分布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即计划执行数);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各校最后确定的计划执行数1:1的比例,根据高校相关要求,对考生按高考文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志愿进行平行志愿投档。
2、江西艺术类、体育类投档录取规则
江西艺术类、体育类投档录取规则及平行志愿排序方法分别按照江西省高招委有关文件执行。
平行志愿只进行一次投档,不进行补充投档;对高校未完成的计划,进行网上征集志愿。单志愿可以进行后续投档,在分数线上投档录取未完成的计划,进行网上征集志愿。
江西各批次征集志愿投档时,考生在相应批次原填志愿(含平行志愿和单志愿)均无效。
江西文史、理工类录取批次与志愿设置:共设6个批次
(一)提前批本科:
1、军事类单志愿:空军、海军招飞考生填报,不征集。
2、军事类平行志愿:江西设16个平行志愿,征集志愿时设10个征集平行志愿。
3、非军事类:设单志愿,征集志愿时设1个征集志愿。
4、定向招生:江西设16个平行志愿(公安定向最先投档,志愿须填报在A栏;其余院校平行投档),征集志愿时设10个征集平行志愿。
(二)国家专项本科:
1、江西需政考面试的高校,设单志愿;征集志愿时设1个征集志愿。
2、江西其他高校,设16个平行志愿;征集志愿时设10个征集平行志愿。
(三)第一批本科:
1、设1个特殊选拔单志愿,取得高校专项、综合评价录取、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考生才能填报(安排在一、二本对应批次正式投档前投档)。
2、设16个一本院校平行志愿;征集志愿时设10个征集平行志愿。
3、设预科3个平行志愿;征集志愿时设3个征集平行志愿。
(四)第二批本科:
1、设16个二本院校平行志愿,第一次征集志愿时设10个征集平行志愿,第二次征集志愿时设8个征集平行志愿。
2、设预科3个平行志愿,征集志愿时设3个征集平行志愿。
(五)提前批高职(专科):
1、江西直招军士院校:设16个平行志愿,征集志愿时设10个征集平行志愿。
2、江西其他列入本批次院校:设单志愿,征集志愿时设1个征集志愿。
(六)高职(专科)批次:
江西专科设16个平行志愿,第一次征集志愿时设10个征集平行志愿,第二次征集志愿时设8个征集平行志愿。以上各批次每个院校志愿后面均设6个专业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