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批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投出的档案均视为第一志愿。
1、黑龙江报考普通文史类和理工类的考生
平行志愿以考生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作为排序成绩,按排序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位次。如排序成绩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
2、报考黑龙江艺术类的考生
平行志愿以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按一定比例折算生成的综合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作为排序成绩。
按排序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位次,如排序成绩相同,按专业课成绩排序确定位次;如专业课成绩也相同,再按文化课成绩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3、报考黑龙江体育类的考生
平行志愿以术科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按比例折算生成的综合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作为排序成绩。
按排序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位次,如排序成绩相同,按术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如术科成绩也相同,再按文化课成绩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黑龙江高考平行志愿批次设置共分三次。
第一次平行志愿:6月26日-6月29日(每天系统开放时间为9:00-21:00)。
黑龙江填报文史类和理工类提前批次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志愿:军队、公安、消防和司法本科院校,部分普通本科院校(专业);
贫困地区定向招生本科专项计划(国家专项)的院校;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次、艺术类本科批次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志愿。
第二次平行志愿:7月1日-7月4日(每天系统开放时间为9:00-21:00)。
黑龙江填报文史类和理工类本科第一批次、本科第二批次和体育类本科批次、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志愿。
第三次平行志愿:7月6日-7月8日(每天系统开放时间为9:00-21:00)。
黑龙江填报文史类和理工类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批次和艺术类、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