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全国统考于6月7日开始举行,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安排为:
6月7日:
9:00至11:30语文/汉语;
15:00至17:00数学。
6月8日:
9:00至11:30文科综合/理科综合;
15:00至17:00外语。
6月9日:
9:00至11:30朝鲜语文/蒙古语文。
黑龙江省高考语文、数学、外语(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满分各为150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满分各为300分。外语听力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提供给高校作为录取参考。
黑龙江高考外语试卷仍分为听力和笔试两部分,听力分值为30分,笔试分值为120分,考生笔试成绩(满分120分)×1.25后的成绩作为黑龙江高考考生高考外语成绩(满分150分)计入总分。
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朝鲜语、蒙古语)授课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报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的高校专业,在参加全国统考时,语文科目须考汉语和少数民族语文。
汉语科目试题不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外语科目试题中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部分翻译为相应的少数民族文字,使用所考科目的外国语言文字答题;其他各科可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用相应的少数民族规范的语言文字答题;汉语和本民族语文的成绩分别按50%计入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