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截至报名首日),当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截至报名首日);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报考公安、司法行政系统和法检系统部分职位的,需具备规定的人民警察、法官、检察官、法警的年龄、身体条件及政审条件;
(十)项目生报考必须是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其他人员不能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