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
(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20分投档。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录取时加5分投档。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10分投档。
华南理工大学:认可符合教育部政策的考生提交成绩,累计积分最高不超过20分;安排专业志愿者时,以高考文艺演出为准。
国际关系研究所:原则上承认省级招生部门确认的国家加分,但是,最高奖励积分不得超过20分,加分后根据分数进行招生和专业安排。
中国人民大学:备案时,国家政策加分,获得最高奖励积分之一的认可候选人,并且不超过20分。特殊类型招生除外,不认可任何降级政策。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承认国家政策加分,加分原则上不超过20分。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根据考生加分后的分数,依次录取。学校不制定加分政策。
长沙科技大学:符合各项加分优惠政策的考生,录取时承认其优惠积分,并参考提交分数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