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春季高考考试科目。“知识”部分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专业知识。各科满分分值为:语文、数学各120分,英语80分,专业知识200分。
2.春季高考考试安排。“知识”部分的考试时间为5月6日至7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 | 5月6日 | 5月7日 |
上午 | 9:00—11:00语文 | 9:00—11:00数学 |
下午 | 14:30—16:30专业知识 | 14:30—15:30英语 |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编排考场和座位号,准考证由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上网打印。考生持准考证及身份证参加考试。
考点、考场由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安排。考点应设在县级(含)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若因特殊需要增设考点,须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所有考点均需达到标准化考点的要求。
1.春季高考“技能”部分考试包括30个专业类别,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确定的主考院校分别组织实施。考试时间为3月6日至16日,各专业类别具体考试时间由主考院校自主确定。
2.“技能”科目满分分值为230分,考生参加一次测试,测试成绩与“知识”部分各科实际得分一并计入考生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