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地区补贴申领条件如下:>>>点击查看中级经济师详细补贴政策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在岗职工(以下简称“职工”),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一)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36个月及以上的。
(二)在岗缴纳失业保险费期间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一般职业(工种)的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000元;
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中级经济师所属等级);
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贴标准为2000元;
其中,我省劳动力技能培训已开展的职业(工种)且有明确的补贴标准的,按该补贴标准执行。
企业在职职工在拥有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之日起12个月内(取得时间以证书的批准日期为准),通过当地人社部门官方网站或公众号或到参保地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助,逾期不予受理。
基本人社部门对职工提交的技能提升补贴进行核查,通过审核的会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疑问的于次月下旬发放。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直接发放至申请人社保卡金融账户中,请确保社保卡开通金融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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