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补贴政策,仅供考生参考:【中级经济师最新补贴政策详细了解】
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从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中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累计缴费满12个月以上的,视为本人申请申领技能补贴,可以享受职工技能提升补贴。
补贴标准分为三种:
一是参保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1000元。二是参保职工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1500元。三是参保职工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2000元。
中级经济师证审核通过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将补贴人员名单、单位名称、补贴数额及取得证书等级和时间等情况在人社部门网站或当地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大家可以多关注,公示无异议后,工作人员会在10个工作日内发放补贴到社会保障卡。【中级经济师补贴发放流程】
1、提出申请
企业在职职工在取得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之日起12个月内(取得时间以证书的批准日期为准),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中级经济师技术技能提升补贴,逾期不予受理。
2、进行审核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职工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或中国人事考试网证书查询验证系统等全国联网查询系统对证书进行核查。
3、发放补贴
中级经济师审核通过的,开始公示期,无异议后,在10个工作日内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发放至申请人社会保障卡。补贴金额等信息记入个人参保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