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补贴政策,仅供考生参考:【最新补贴政策详细了解】
中级经济师补贴与地区是有关的,每月补贴标准是不同,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1500元,由用人单位按月发放,由岗位津贴、书报费、交通费等构成。
申请条件如下:【点击查看是否满足条件】
1、企业在职员工。
2、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中级经济师证书。
3、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参保时间计算到申请当月的月底)。失业保险关系从省外转入我省的企业职工,其在省外的参保时间可合并计算。
拥有了中级经济师证书的职工必须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1、提出申请
企业在职职工在取得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之日起12个月内(取得时间以证书的批准日期为准),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中级经济师技术技能提升补贴,逾期不予受理。
2、进行审核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职工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或中国人事考试网证书查询验证系统等全国联网查询系统对证书进行核查。
3、发放补贴
中级经济师审核通过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将补贴人员名单、单位名称、补贴数额及取得证书等级和时间等情况在人社部门网站或当地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在10个工作日内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发放至申请人社会保障卡。补贴金额等信息记入个人参保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