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登记表。
2、就业推荐表: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3、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报考定向招录职位的,“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应提供服务基层的证明材料。让单位开具证明并加盖公章即可。
5、代为审核委托书:遇到特殊情况无法亲自去审核的话,可以委托他人带未审核。
6、户籍证明:如果是有户籍要求的省份,需要准备一份户籍证明。去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即可。
7、报到证:事业单位编制身份的考生,须提交报到证(或派遣证)。
8、入伍和退役证明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应提供入伍和退役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