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满18岁的公民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法律上规定年龄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定义为“成人”,可以享受成年人享有的任何权利,开始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所有国家机关、国家工作人员、全体公民的比较高行为准则,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做一名人民警察,必须拥护宪法,捍卫宪法。
(3)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良好的政治素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保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英勇奋斗。
良好的业务素质:熟悉人民警察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业务工作的基础知识,掌握一定的专门业务技能,熟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依法办事,讲究工作方法,热爱和做好本职工作。
良好的品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遵纪守法,遵守人民警察的职业道德,秉公执法,实事求是,联系群众,艰苦朴素,清正廉洁。
(4)身体健康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有一套检查标准,根据标准来看,需要满足外科、内科、皮肤科、眼科等检查标准,合格者方能录用。
当然了,健康的体魄,充沛的精力也是艰苦、繁重的工作的人民警察的必备的基本条件。
(5)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资格条件的范围规定的研究生专业、本科专业、专科专业(各地方的要求不同)。
一定的科学文化知识水平,是做好人民警察工作的必要条件,也是全面提高人民警察素质的基础。随着社会的发展,全民文化素质有了较大的提高,法制观念普遍增强,社会治安日益复杂化,犯罪趋向智能化,这些都要求人民警察只有具有较强的协调、组织、判断、处置能力,才能胜任所担任的工作。高中毕业是对人民警察文化程度的比较低要求,部分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对国家公务员(含人民警察)文化程度要求则为大学专科以上。
(6)自愿从事人民警察工作
人民警察要求严格,条件艰苦,往往需要夜以继日,连续作战,有些工作有战斗性、危险性,甚至会有牺牲。人民警察必须服从上级的指挥领导,严格遵守人民警察的职业道德、职业纪律,不畏艰难困苦,不怕流血牺牲,敢于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没有为人民公安事业献身精神的人是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的。
此外,国家人事部、公安部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中,依据《人民警察法》的规定,对人民警察的录用条件做了更加具体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