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队大队长是指在机关单位中从事交通巡逻、监督、整治、指挥等活动的交通管理领导人员,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大队的警务工作,贯彻落实市、区公安局关于交通安全的政策、法令、规章以及指挥安排,对大队违法犯罪案件的处理问责、查处结果进行督办,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及时了解学习新情况、新案件,不断总结经验,严格纪律, 保证大队正常运转。
大队长要运用社会关系网来加强行政和人际管理,建立大队管理机制,完善大队管理体系,运用科学的管理制度和有效的手段,有效地控制和解决交通管理问题,以最大限度的保证道路安全。
此外,交警队大队长还要积极开展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大家的安全意识,引导大家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加强宣传活动,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提高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加强交通引导,制定交通管制方案,及时处理交通拥堵,确保交通顺畅;采取一定的社会化管理方法,以减轻警力负担,加强社会人员与警力的配合,为维护公共安全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