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等教育自考本科是国民教育学历考试。凡内蒙古自治区居民不受年龄、性别、民族、信仰、职业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考本科办公室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考本科。
(二)对于外省市来我区工作、上学以及部队服役人员,须持现有工作单位、学校、部队的证明方可报考。
(三)参加自考本科资格证书考试的考生应按照证书考试报名要求,凡资格证书考试合格的课程,在自考本科相应专业中承认其考试成绩。提倡在职人员按照学用一致原则,选择报考。
(四)报考护理学专业本专科的考生需注意卫生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报考公安管理专业的新考生,报名时需与当地公安局政治部联系办理手续,否则不允许报考公安管理专业。
(五)参加本科考试的考生如果专科毕业证与现学本科专业不属同一学科类别,需加考一至二门专科课程,加考事宜按《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考本科专业分类说明》执行。
(六)不考公共外语的考生,本科可以在我区规定的七门课程中选考3门予以顶替,专科可以选2门顶替。
(七)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名参加考试。
1、考生参加自学考试首先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自学考试频道查询我区各类专业开考计划和报考简章,了解我区自学考试的各类相关政策等规定。
2、首次报考考生需先进行网上注册,注册时须准确填报本人自然信息、手机号码以及选定现场信息采集的旗县(区)招办。注册成功后,必须本人携带身份证到选定的旗县(区)招办办理信息采集手续,网上注册后未办理信息采集手续的考生,无法进行网上填写选报考试课程。
3、信息采集后,考生自行在网上填报本人本次要参加的考试课程,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报考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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