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自考生在换专业时,不需要办理任何的手续,直接根据新专业课程设置报考,只要是相同的课程就不用再考,在此过程中不需要换准考证。只需考生在申请毕业的时候申请所换的专业。
如果考生在换专业前没有参加过自考考试,那么考生只需要把所考专业下设定的科目考完就可以;如考生已经参加过自考考试并且已经考过了部分科目的话,考生在换专业的时候就要进行对比参考了,需要对比所换专业设定的课程跟自己所考过的科目做重复对比。
尽量是换一些跟自己所考过的科目重复高的专业,这样对于我们的毕业时间可以节省很多。
(一)转专业报考时,以前已经考过并合格的成绩,如与换后专业的课程不同,则不会计算进新专业成绩里。
比如:原专业为工商管理,考生已考过课程“管理学原理”并合格,换后专业为会计专业,会计专业课程中无“管理学原理”课程,那么该考生换专业后,“管理学原理”所修得的学分无法计算到会计专业中。
(二)换专业报考,如果考过的课程与换后专业的课程名称相同、学分相同且代码相同,则换后仍旧视为有效,无需再考。
比如:公共课“英语(二)”、“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这几门课程在大多数专业中都需要考到,这类课程在换专业后成绩依然有效,即无需考生再考。
1、凡具有本省正式户籍的公民,不受年龄、职业、学历的限制,均可就近报名并参加考试。外省在我省工作学习的人员,也可就近报名参加考试。
2、经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或备案的各类高等学校的专科毕业生,可直接申请报考本科段(独立本科段)。
3、考生专科(基础科段)、本科段(独立本科段)可同时兼报,但在领取本科毕业证书前必须先获取专科毕业证书。
4、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考核等,须按规定在本专业涉及实践课程理论考试全部合格后才能报考。
5、提倡在职人员按照学用一致、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选择报考专业。对某些行业性较强的专业(如公安管理、医学类专业等)将根据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限制报考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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