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营养师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经本职业三级/高级工正规公共营养师机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3.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5.具有大专及以上非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6.具有大专及以上非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经本职业三级/高级工正规公共营养师机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公共营养师报名流程是:准备资料→培训机构初审→提交报考资料报名完→网上学习→学员领取准考证号→参加考试。
参加培训鉴定的学员提供相关的电子版资料和邮寄相关的纸质资料在报名截止前给代报机构,请尽早提交。
考生所提交照片应为本人近期1寸(25mm×35mm)蓝底免冠照片,格式为.jpg,大小50KB以下。(照像馆拍摄的标准证件照片,照片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打印证书)。
公共营养师缴费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8:00-2024年6月3日16:00。
机构报名公共营养师收费标准:公共营养师(三级)评价费用305元/人。
特别提醒:已完成缴费的机构,如有考生未能参加考试,评价费不予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