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职工,可申领健康管理师技能提升补贴:
(一)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
(二)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职工取得初级(五级)健康管理师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000元;
职工取得中级(四级)健康管理师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
职工取得(三级)健康管理师证书的,补贴标准为2000元。
注:职工健康管理师证书属于技能岗位紧缺职业(工种)的,补贴标准按本办法规定标准上浮10%执行。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
1、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健康管理师补贴。
2、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联网查询、与失业保险参保信息比对等方式进行审核。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程序对申请审核通过后,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本人的个人银行账户或社会保障卡。
具体可以通过登录人社部官网查询健康管理师补贴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