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美术类专业(使用统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占30%计算。
(二)文学编导类(使用统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70%计算。
(三)书法类(使用统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40%、文化成绩占60%计算。
(四)舞蹈类(使用统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计算。
(五)音乐类(使用统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计算。
(六)播音主持类(使用统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70%计算。
(七)航空服务艺术类(使用统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70%计算。
(八)戏剧影视表演类(使用统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计算。
(九)服装表演类(使用统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计算。
山东省艺术类本科和高职(专科)专业均实行文化成绩与考生所填报专业成绩相关联的投档模式,关联不上专业成绩的,一律不予投档。本科提前批根据考生志愿,关联其填报的第一专业合格成绩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本科批统考专业遵循考生志愿,关联统考合格成绩,根据综合分数(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按招生计划1:1投档,由高校审核录取;校考专业关联考生填报的专业合格成绩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专科批统考专业按大类使用综合分数(与本科同类专业折算办法相同)投档,校考专业按大类使用文化成绩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