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在沪报考:
(1)考生为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上海市居住证》持证人的同住子女,且在本市参加中考或父母一方连续持有《上海市居住证》3年,同时须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
(2)考生为《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留学人员持证人的同住子女,且须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
(3)考生为持有效《具有本市户籍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子女享受优惠政策证明》的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子女,且考生须是参加本市中考并具有本市高中阶段完整学习经历的应届毕业生或2021年已列入本市高考报名库的往届毕业生;
(4)考生父母双方或一方现属本市常住户籍,考生本人持《上海市居住证》,且考生须是参加本市中考并具有本市高中阶段完整学习经历的应届毕业生或2021年已列入本市高考报名库的往届毕业生;
(5)考生父母双方或一方是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认定的驻沪机构工作人员,且考生须是参加本市中考并具有本市高中阶段完整学习经历的应届毕业生或2021年已列入本市高考报名库的往届毕业生;
(6)考生为在沪定居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侨民,且为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
(7)考生父母双方或一方是在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在站人员,且考生为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
(8)考生属在沪台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身份,且为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
(9)考生为梅山、大屯、鲁矿三地上海后方基地单位职工子女,且纳入市教委锁定名单,须参加本市中考且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
(1)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2)符合招生相关照顾政策的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往届生和社会考生参加高考须出具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
(4)户籍在外省借读的考生须提供外省省级考试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高考综合考试或学业水平测试的成绩证明。
《上海市居住证》持证人或同住子女在参加相应考试期间,持证人的《上海市居住证》必须在有效期内;在沪台胞考生所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即台胞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身份考生所持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均必须在有效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