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应届毕业生
①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连续3年学籍(时间计算到高考当 年8月31日,下同)并实际就读,且高考报名截止(2022年11 月10曰)前具有我省户籍的。
②考生父母(含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为广东户籍,考生取得我省户籍满1年、学籍满1年不足3年并实际就读的。即考 生于高三年级开学前(时间统一截至2022年8月31曰)已将户籍迁入我省,且高三年级开学前已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 连续实际就读。
③考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均非广东户籍,但考生取得我省户籍满2年、学籍满2年不足3年并实际就读的。即考生于高二年级开学前(时间统一截至2021年8月31曰)已将户籍迁入我省,且高二年级开学前考生已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连续实际就读。
(2) 往届毕业生
①持我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
②持外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户籍迁入我省满18个月 (时间计算到高考当年8月31曰),且高考报名时高中阶段学校毕业满1年的。
(3) 同等学力人员
①户籍迁入我省满3年(时间计算到高考当年8月31曰), 且在我省参加中考,高考录取时考生须初中毕业(含结业)满3 年,并取得我省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证明的。
②户籍迁入我省满18个月(时间计算到高考当年8月31 曰),高考报名时初中学校毕业(含结业)满4年,并取得高中 同等学力证明的。
5. 符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 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 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137号)报考条件的进城务 工人员随迁子女。
6. 持有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同时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 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并在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实际 就读的香港、澳门学生。
7. 持有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同时持有《台湾居民来 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并在我省高中阶段学校 实际就读的台湾省籍学生。
8. 在我省定居,并在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且持公安 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侨民。
9. 在我省内地西藏、新疆高中班就读的毕业生,可以在我省 报名参加普通高考,但不在我省录取。
10. 在我省就读,符合《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内地西藏新 疆中职班应届毕业生升入高职院校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的内地 西藏新疆中职班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3+证书”考试。
(一)考生提交材料。考生填写《随迁子女资格审核表》,并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父母居住证、父母社保(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给所在中学进行资格初核。
(二)中学初核。中学负责对《随迁子女资格审核表》进行初核。初核主要包括考生所填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我省随迁子女报考条件。经初核,符合报考条件的,根据各市县制定的随迁子女高考报名具体工作流程,报相关职能部门审核。不符合我省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所在中学应及早做好解释和学生分流工作,引导学生尽早回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尤其是艺术类、体育类、中职类等特殊类型考生,因考试时间较早,一旦错过当地高考报名将无法安排考试。
(三)职能部门审核。各市县根据本地随迁子女审核工作流程充分利用数据联审等方式,对随迁子女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办理《随迁子女资格审核表》盖章等。审核结果应尽早告知考生。
(四)考生录入信息。审核通过的随迁子女考生应在网上预报名后,通过高考报名系统输入《随迁子女资格审核表》相关信息。并在报名确认时,连同身份证、户口簿等报名材料到报名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