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暂行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2〕65号)的'相关规定,不具有我省户籍的随迁子女,在我省具有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并有相应学习经历,可在学籍地参加高考。相关考生不得在“流入”和“流出”两地同时参加高考报名。不符合我省报考条件的考生应回流出地报考。
1、学生户口簿;
2、父母在异地居住证明(居住证)、房屋租赁合同(购房者提供购房合同或房产证)、父母一方使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为父母,也可以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在异地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含一年)的证明(志愿报考前请不要停缴社保,以免出线不符合要求的情况)
四、高中入学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