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期间须交纳学杂费和住宿费。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音乐学、艺术史论、艺术管理、动画、播音与主持艺术各专业9600元/年/生;
设计学专业7200元/年/生;
其他各专业12000元/年/生。
注:以上各专业收费信息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如有出入请以学校官网发布为准!
四川音乐学院简称“川音”,位于四川省成都市,是一所以“艺术”为主要办学特色的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是全国11所独立设置的专业音乐学院之一,全国31所独立设置艺术类院校之一,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全国首批艺术硕士专业学位(MFA)教育试点单位,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
四川音乐学院前身是创建于1939年的“四川省立戏剧教育实验学校”,随后历经“四川省立音乐实验学校”、“四川省立技艺专科学校”、“四川省立艺术专科学校”、“成都艺术专科学校”、“西南音乐专科学校”等发展时期;1959年,经教育部批准,学校升格并更名为四川音乐学院,成为当时国内具有本科办学层次的六所专业音乐院校之一。1986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学校取得硕士学位授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