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本科批设置30个志愿,每个学校设置6个专业;专科批设置20个志愿数,每个学校设置1个专业。
海南本科批的志愿个数为30个,专科批志愿个数为10个,每个学校可选专业数量为6个。
河北、重庆两地的本科和专科批次均可以填报96个院校专业组志愿。
辽宁本科批可以填报112个学校专业组志愿,专科批次可以填报60个学校专业组志愿。
湖北本科批次可以填报45个志愿,专科批次只能填20个志愿,每个学校均可报的专业个数为6。
湖南本科批次可填报的志愿个数为45个、专科可填报的志愿个数为30个,学校可报专业数为6。
福建、江苏两省本科和专科可填报的志愿均为40个,每个学校设6个专业。
广东:45个志愿,每个学校设置6个专业数。
高考平行志愿录取规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不再补档”。
平行志愿投档具有三个特点:
一、每一批次每一阶段院校录取时,高考总分高的考生先于总分较低的考生投档;
二、每个考生的平行院校志愿是有先后顺序的,计算机投档时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依次进行检索;
三、平行志愿实行“多次模拟,一次投档”,不补充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