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营养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取得四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四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三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5、具有非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6、具有非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三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公共营养师考试分为基础理论知识考试与实践技能考核两部分,满分是100分,各科目达到60分就通过,不需要很多分数,及格就信。
理论知识:职业道德、基础营养学、食品营养与安全、保健食品鉴别与选择、不同人群营养分析、公共营养、社区营养管理、营养配餐与烹饪技巧、疾病的营养调理原则和方法等。
操作技能:膳食营养调查与评价、人体营养状况测定与评价、营养教育实践、食谱编制、食品营养评价、运动营养与减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