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家庭教育指导师】
1、本职业见习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级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2、中等专业以上同等学力。
【家庭教育指导师】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并经本职业中级培训标准学时数。
2、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力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高级家庭教育指导师】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培训标准学时数。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力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家庭教育指导师是指从事家庭教育指导,家庭教育咨询,亲子教育咨询,亲职教育等的专业人员。适考人员如下:
1、想把孩子教育好的家长,准父母等。
2、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服务机构、社区委员会、婚姻家庭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咨询指导中心、心理(教育)咨询中心、家庭服务中心、青少年教育培训机构的从业人员。
3、早教机构、幼儿园、大中小学老师。
4、师范类在读学生、社区服务机构、保健教育服务机构等相关工作人员及其他从事或有志从事家庭(亲子)教育指导职业的各界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