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4个科目。各学科的合格标准一般为各学科总分的60%,即:
《建设工程经济》:60分及格。单项选择题60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20题,每题2分,合计100分。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78分及格。单项选择题70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30题,每题2分,合计130分。
《建设工程法规与相关知识》:78分及格。单项选择题70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30题,每题2分,合计130分。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96分及格。20道单选题,10道多选题,5道综合分析题(案例)。其中单选题每题1分;多选题每道2分;案例题前三个每道20分,后两个每道30分,合计160分。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方法和非滚动相结合。
参加四个科目考试的考生,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办法,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参加两个科目考试的考生,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办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的考生,只需要考一个科目,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办法,参加该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