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科目分为四科,分别是:《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各科目合格标准如下: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合格标准60分(满分100);
《安全生产技术基础》合格标准60分(满分100);
《安全生产管理》合格标准60分(满分100);
《安全生产专业实务》合格标准60分(满分100)。
注册安全工程师成绩管理: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1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2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一般在3-4月份发放。领证时间各地都不一样,一般由各省市人事考试网或人事考试中心(有些省份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证书领取通知。
领取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二寸免冠证件照片一张、准考证原件。若代领,代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要求的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