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经济师考试设公共科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题型均为客观题。
《专业知识与实务》共分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运输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十个专业。
中级考试分2天上、下午4个批次实施。专业类别的具体考试时间和批次划分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
中级经济师考试各科考试时长为1.5小时,每科目可提前15分钟交卷。对于同时报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考生,两科目考试在同1批次内分2个场次连续组织,间隔时间为40分钟。
中级经济师成绩可以保留1年,成绩实行2年滚动制度,在首年考试结束后,例如只通过了一个科目,合格科目的成绩将被保留一年,第二年考生通过另一科目考试即可获得合格证书。
如果两个考试年度内考生依然只考过一门则成绩作废。考试成绩原则上在考试结束后两个月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和各省(区、市)人事考试机构网站发布。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人力资源管理和知识产权专业分别颁发相应级别的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和知识产权师证书。